中信证券既“保”又“荐”莱特光电遭爆炒
最近几天,科技创新板公司莱特光电备受市场关注,其背后涉及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行为也浮出水面《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中信证券担保推荐这种行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投资者认为这种行为的合规性存疑对于该行为是否涉及公司内部控制,《经济参考报》记者向中信证券发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资深投行人士也提醒投资者,要广泛了解市场信息和机构动向,不要迷信研究报告,谨慎投资
莱特景光潮
公开资料显示,莱特光电主营业务为有机发光二极管有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22年3月18日在科技创新板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为22.05元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上市首日,莱特光电破发,最终以19元/股收盘,跌幅13.83%此后,公司股价一路走低,4月27日最低跌至11.59元/股日前,一直在快速上涨5月27日至6月7日,公司股价上涨158.79%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莱特光电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科技创新板保荐机构参与跟进的规则,获配莱特光电181.4万股日前,中信证券发布题为《莱特光电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搭建有机发光二极管有机材料平台推动国产替代》的研究报告,预测莱特光电2022年至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2.15亿元,4.06亿元,5.48亿元报告给予莱特光电未来一年目标市值116亿元,对应目标价28.8元首次覆盖,给予买入评级
日前,莱特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出现3次涨停,且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相关规定,这是一次严重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22.05元/股日前,股票收盘价为36.36元/股,高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最近1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已达143.21%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上交所于6月7日下发监管函。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上交所信息发现,莱特光电频繁出现在龙虎榜上,受到众多知名游资的青睐,其中不乏知名游资,机构专用席位也多次出现莱特在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表示,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上市以来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关注近期部分证券公司发布的研报,研报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盈利水平,股价等指标进行预测公司表示,上述指数预测为某证券公司单方预测公司尚未确认上述指数预测,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投资者不要迷信研究报告。
根据消息显示,在中信证券保荐的项目中,从保荐,后续投资,承销的全过程都大同小异,研究所发布报告,唱多首歌的行为并不新鲜。
此前,中信证券发布了题为《禾迈股份:潜力巨大的新星》的研究报告研报称,预计公司2021—2023年EPS分别为4.93元/12.47元/22.50元,给予目标价1000元,首次覆盖,给予公司买入评级根据消息显示,中信证券是禾迈IPO的主承销商,以3.63亿元承销禾迈65万股弃股此外,通过子公司进行后续投资,拨付金额1.12亿元中信证券对禾迈投资4.75亿元
接受采访的资深投行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IPO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的40天内,不得发布相关报告上述情况已经超过40天的静默期,研报不一定要上市公司确认
根据消息显示,中国证券业协会在2020年6月实施的《证券研究报告发布行为规范》中有一些相关规定《业务守则》第二十四条指出,营业机构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时,应当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和《证券公司信息墙指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墙制度,遵循静默期的安排
作为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自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禁止刊登与发行人相关的证券研究报告中信证券为此设定的静默期也是40天中信证券自首次在保荐机构网站或发行人注册地证监局网站披露发行人辅导工作进展之日起至定价后40日内设立有投行人士表示,在保荐人跟进的情况下,同样的静默期也要遵守上述40天规则
对于保荐,跟投,发布多份研报的行为,部分市场投资者认为合规性存疑对于是否涉及公司内控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向中信证券发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资深投行人士王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静默期过后,允许券商承销的股票有研究报告覆盖,有规范要求,但不对股票涨跌负责投资者要多了解市场信息和机构动向谨慎投资,不要迷信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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