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335,522.14元,其中母公司单体202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46,749,539.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4,674,953.9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2,074,585.7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52,605,221.13元,资本公积196,981,230.37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2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3,248,00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以及届时公司最新的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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