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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力药业定增募不超9.1亿获深交所通过国金证券建功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8日 12:13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者:樊华   阅读量:8694   
导读:昨日,左立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定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办理相关注册手...

昨日,左立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定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深交所审核中心要求公司及时提交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证监会核准登记及何时获得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交所核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后,最终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人的认购和报价,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新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股0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进行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投标结果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时的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出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智能中药生产基地建设升级,企业R&D中心升级,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智能中药生产基地建设升级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产能爬坡期为2023年至2028年2028年达到100%产能后,进入稳定产能期预计公司将增加营业收入87,429.38万元,年均净利润17,642.15万元

企业R&D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用于采购R&D设备及建筑安装,5000万元用于新药研发。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主要建设六大平台,即决策支持平台,集团管控平台,营销管理平台,生产运营平台,协同研发平台和数据接口平台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

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公司尚未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在公告文件中披露

于友强持有公司股票130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4%,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1亿股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余友强持股比例将由21.34%降至18.33%,同时,为确保实际控制权不发生变化,在发行过程中,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和股权结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人的认购上限进行限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亿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可以增加核心产品产能,加快未来发展,加快在研品种上市审批,深化管道储备,提高运营决策效率,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快速发展。

左立药业2022年7月4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上市推荐函》显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郭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源,刘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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