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300亿元能源保供特别债发行:提升能源保供能力促进经济恢复发展
日前,我国首只新增300亿元能源供应专项债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这标志着8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能源供应专项债券的政策得以快速落实。
能源安全是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受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和国内电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影响,中央发电企业财务方面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能源供应保障专项债正是由中国国鑫和中央发电企业在银行间市场设计发行,规模为2000亿元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中央发电企业,提高能源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面对内外冲击,中国人民银行和外管局于4月中旬发布金融23条措施,明确要求为能源供应提供金融服务,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专项债务政策后,人民银行,国资委统筹安排,指导交易商协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组织市场机构,确保好事办好交易商协会积极参与工作方案的细化实施,于8月29日召开能源保供专项债券投融资推介会,邀请相关部门,中国国鑫及四家中央发电企业,七家主承销商,11家中长期债券主要投资机构进行面对面交流,在具体工作中,实行专人对接,一企一策,规范信息披露,完善主承销商群体机制,引导市场化发行在各方配合下,专项债券发行有序推进日前,首只中国新增300亿元能源保供专项债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日前,中国大唐集团发布其20亿元能源保障供应专项债券的公告
专项债作为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用好工具箱里的工具,夯实经济复苏发展基础的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特色鲜明,受到市场积极支持首期300亿元专项债务由中国国鑫发行,期限5年,发行嵌入银行间市场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中央发电企业的能源和电力供应投资者踊跃认购,最终票面利率为2.65%,低于同期限同品种债券市场平均利率
业内人士认为,作为稳定经济连续性政策的重要举措,能源供应专项债的成功发行意义重大特别是债务有助于缓解中央发电企业的资金压力,夯实中长期发展基础,支持落实能源保障和供应任务以及企业改革发展中长期注资将增强企业资金实力,助推企业改革转型,增强能源供应和保障能力,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
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在人民银行和国资委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银行间市场专项债券的持续发行,加快专项债券发行政策的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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