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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赚近1亿!3000亿养猪巨头业绩亮眼第三季度净利大增11倍…还要涉足新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5日 09:13   来源:金融界   发布者:樊华   阅读量:6480   
导读:24日晚间,a股市场养猪龙头公司牧原披露三季报。 三季报数据显示,2022年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96亿元,同比激增1097.41%! 千亿猪龙头单季净利润激增。 生猪龙头企业牧原股份24日晚间披露的20...

24日晚间,a股市场养猪龙头公司牧原披露三季报。

日赚近1亿!3000亿养猪巨头业绩亮眼第三季度净利大增11倍…还要涉足新

三季报数据显示,2022年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96亿元,同比激增1097.41%!

千亿猪龙头单季净利润激增。

生猪龙头企业牧原股份24日晚间披露的2022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牧原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07.74亿元,同比增长43.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2亿元,同比下降8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3亿元,同比下降84.97%。

从今年三季度的情况来看,牧原股份本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65.06亿元,同比增长14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96亿元,同比激增109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7亿元,同比激增1140.27%。

对于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牧原股份公告称,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3.52%,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2022年1—9月,公司销售生猪4522.4万头,其中商品猪3969万头,仔猪523.7万头,种猪29.7万头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3.14%,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26.67%,主要是本期印花税和房产税增长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501.08%,主要系本期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4.21%,主要是屠宰及肉类业务扩张,应收账款增加,期末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39.11%,主要系公司部分饲料原料采购规模增加所致,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9.09%,主要系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牧原股份表示,公司坚持全自营,全链条,智能化的养殖模式经过30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以生猪养殖为主业,集饲料加工,种猪养殖,商品猪生产,屠宰为一体的猪肉产业链

公司通过不断加大对智能信息化,疾病防控,种猪,营养健康等R&D项目的投入,加大对优秀技术成果和生产成果的奖励力度,不断推动公司养殖技术的进步和人员能力的快速提升,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同时,公司继续加快下游屠宰业务布局,积极拓展屠宰业务销售渠道,不断优化生产流程,通过智能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运营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

目前,公司的养殖业务已从早期的高速发展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聚焦猪肉产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养殖成本,进一步扩大饲料加工,种猪养殖,商品猪养殖,肉品屠宰等生产环节的经营规模,不断提高猪肉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不断创新突破,为人们提供高品质的猪肉食品

今年以来,沐源股份的股价一直较为强劲截至目前,沐源股份股价报54.30元,总市值2890亿元,已逐渐再次逼近3000亿元

向新能源科技公司投资4500万元

在披露三季报的同时,牧原股份也发布了增资公告。

上述增资公告显示,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南阳龙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南阳龙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4,000元

根据沐源股份公告,公司以公平增资的方式向龙源科技投资4500万元,增资完成后获得龙源科技45%的股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龙源科技现有股东同意认购沐源股份本次股权增资,并在此明确表示不主张本次增资的优先购买权

增资前,原股东浙江龙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增资后,浙江龙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5%,木源持股45%标的公司龙源科技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变更为1亿元

关于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的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增资股权认购交割自增资方支付增资价款之日起完成,即自交割之日起,增资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并就本次增资所获股权享有法律及交易文件赋予增资方的所有股东权利本协议项下增资及股权认购的工商变更登记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沐源股份公告还称,龙源科技增资后,龙源科技成为沐源股份公司,有利于发挥双方产业优势,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促进清洁生产本次增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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