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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苏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3日 08:39   来源:新浪网   发布者:笑笑   阅读量:7267   
导读: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上海越科全资子公司2021年下半年以来,为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上海越科与江苏越科的职能部门合二为一,上海越科陆续退出了购销业务领域,仅保留小部分的办公及研发业务经营方式调整后,江苏越科的定位由生产工厂改为经营主体,原有的4000万元注册资本偏小,无法支撑经营业务的发展截止2022年1月底,江苏越科资产负债率较高,其中上海越科对江苏越科享有1.97亿元债权而上海越科名下无银行贷款,资产负债率为53%

为降低江苏越科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其通过军品装备承制资格复审以及供货资格审查,银行贷款等,拟同意上海越科将其对江苏越科所享有的1.6亿元债权转为对江苏越科的增资增资后江苏越科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

2,本次增资所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上海越科将其对全资子公司江苏越科所享有的1.6亿元债权转为对江苏越科的增资。

3,根据《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投资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570392229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台沿海经济开发区迎宾路75号

法定代表人:谌聪明

注册资本:4000万整

成立日期:2011年03月16日

营业期限:2011年03月16日至2061年03月15日

经营范围:高强度高模量泡沫板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2,江苏越科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6,893.5028,800.00
负债总额25,274.2629,500.00
净资产1,619.24—700.00
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17,856.994,100.00
净利润3,103.89—2,300.00

3,增资方案情况:

本次增资由上海越科将其对江苏越科所享有的1.6亿元债权转为对江苏越科的增资增资后江苏越科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2亿元本次增资工作完成后,江苏越科仍为上海越科的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降低江苏越科资产负债率,增强其可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其通过军品装备承制资格复审以及供货资格审查,银行贷款等。本次增资亦有助于江苏越科抓住PET结构泡沫材料行业发展机遇,巩固行业地位,符合本公司发

展战略,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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