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本次继续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继续扩大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的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金鹰塑机继续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专项用于金鹰塑机办理零售小微设备贷及对公买方信贷融资等业务,金鹰塑机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2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住 所:舟山市定海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潘明忠注册资本:6,3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6日经营范围:塑料机械产品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金鹰塑机总资产47,430.47万元,净资产22,105.45万元,资产负债率53.39%,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297.04万元,实现净利润2,784.0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公司持有金鹰塑机95%股权,金鹰塑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须在关于上述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相关合同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鹰塑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扩大其生产和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继续向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其担保,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继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根据其生产经营和业务方式的需求所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为人民币39,886,456.28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2%和
11.48%,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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