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慈星股份下发关注函
12月20日晚间,慈星股份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认购武汉敏声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慈星股份预计将持有武汉敏声12.5%的股权
日前,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慈星股份下发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本次投资前武汉敏声估值为14亿元武汉敏声及主要股东/创始人承诺,如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武汉敏声未完成承诺目标,则本次增资投前估值调整为12亿元,主要股东/创始人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以零对价向慈星股份无偿转让股份,以使慈星股份的持股比例等于按照投前估值12亿元计算所得的持股比例
武汉敏声主要财务指标。同时,根据大部分市场主体对实施层面的意见建议,如剔除高价格,定价超“四值”要求的具体比例等,经充分沟通协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在调整初期,一是高价格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第二,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各种因素谨慎合理地定价。慈星股份12月20日公告
深交所要求慈星股份结合武汉敏声目前8英寸晶圆生产建设情况,实际良率,在手订单以及截至2021年11月营业收入为0的实际情况,补充说明实现上述生产及商业化销售目标需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作风险提示。价格超过“四值”中较低者,超出幅度不得超过30%;三是线下投资者加大新股投资,进行客观,专业的独立报价。
深交所还要求慈星股份结合武汉敏声截至2021年11月末净资产情况,补充说明本次投资武汉敏声估值14亿元的确定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性,主要参数及确定依据,具体过程,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交易以及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评估增值率较高的情况及具体原因,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对此,深交所充分尊重和支持上述举措,将积极落实相关安排,方便发行人,承销商和线下投资者的实际操作;同时,将会同创业板股票发行监管委员会密切关注市场执行情况,持续研究论证并及时调整相关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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