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鼓励发展以渔文化为主题的休闲垂钓、民宿美食等产业
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以及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发展以渔文化为主题的休闲垂钓、渔事体验、民宿美食和科普教育等产业,推动保护利用。
《意见》指出,渔文化是我国农业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悠久的渔业发展历史创造了大量极具特色的渔业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为赓续农耕文明、发展乡村产业、推动文化振兴、建设和美乡村、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明确了主要目标:完成长江流域渔文化普查工作,积极推进其他重点流域海域渔文化普查,抢救性挖掘和保护一批濒危状态的渔文化,推动产生一批渔文化保护载体和研究成果,认定一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的渔文化相关文物和文化遗产,建成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渔文化保护和发展示范区域,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渔文化品牌,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渔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利用经验和模式。
《意见》指出,要促进渔文化利用和产业发展。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发展以渔文化为主题的休闲垂钓、渔事体验、民宿美食和科普教育等产业,推动保护利用。推进渔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鼓励依托渔文化相关文物和文化遗产建设文物主题游径,发展集渔文化传承、体验、旅游、教育、研学等功能于一体的渔文旅产业。
丰富文化产品。挖掘渔文化产品和服务,研发优秀文化创意产品,促进渔文化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深化艺术创作,推动产生一批反映渔文化的纪录片、纪实访谈、报告文学、影视剧、动画片、短视频、摄影作品等优秀艺术作品。
拓展创意产业。引导和培育与渔文化相关的影视文化、动漫游戏、数字艺术、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发展,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增强呈现力和体验感,建设渔文化展示体验新场景,增强渔文化生命力。
此外,《意见》还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体验馆、渔民驿站等,展示有典型特色的渔文化。将渔文化元素引入已建海洋馆、水族馆、博物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教育基地等场馆,整合发挥好相关平台展览展示功能。
鼓励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打造渔文化品牌。选树优秀渔文化纳入曲艺传承发展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推动区域特色品牌列入中华老字号名录、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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